唯捷创芯: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唯捷创芯(688153)公司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计提金额原因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180.74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1,883.84存货跌价损失
合计-2,064.58-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报告期末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①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2本组合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②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应收利息
组合2本组合为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应收账款
组合3本组合款项性质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
组合4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的除保证金及押金以外的其他款项。

经测试,公司2024年1-9月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180.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库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其重叠部分按照谨慎性原则取其高者计提减值金额。对于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对于存货库龄的考虑,公司依据某类存货的库存时间长短,按照不同比率计算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应计金额,并于期初账面余额相比较,做补提或冲回的会计分录。

经测试,公司2024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83.84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1-9月合并利润总额影响为-2,064.58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