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先惠技术(688155)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负

责先惠技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先惠技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保荐机构督促先惠技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9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确信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针对公司未及时对公司内部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时修订公司有关制度,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避免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1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现场检查相关问题

本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先惠技术进行了现场检查,关注到公司未及时对内部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并于2023年4月21日印发《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23]118号),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时修订公司有关制度,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公司

完善内部控制。公司已按照相关函件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针对上述函件提到的问题,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全面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对内幕信息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后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

(二)经营业绩由盈转亏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180,515.56万元,较上年增长63.8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9,443.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3.78%,出现由盈转亏的情形,主要系下游市场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引发毛利率较低的宁德时代系客户收入占比提升,规模激增引发人员增长及费用上升等阶段性因素,以及项目进度滞缓、物流成本上升等短期性因素。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若上述因素持续存在,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仍存在下滑或亏损的风险。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加强公司盈利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引致的相关风险。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风险

由于下游市场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引发毛利率较低的宁德时代系客户收入占比提升,规模激增引发人员增长及费用上升等阶段性因素,以及项目进度滞缓、物流成本上升等短期性因素,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若以上不利因素不能较快扭转,公司业绩存在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波动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汽车,以及储能市场的持续高速发展,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仍存在较高的市场需求,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客户对新能源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也将持续投入。但是,随着国内新能源车补贴的逐步退坡,电能量密度低、续航性能差、技术水平落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商获得的政府补贴将大幅下滑,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随之进行结构性调整。因此,未来几

年不排除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公司下游客户产能扩张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几年来,意大利柯马、德国库卡、德国蒂森克虏伯等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力度,扩充在华的生产基地,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也加大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投入。国内外厂商的进入,使国内智能制造装备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公司已初步进入欧洲市场,在境外市场面对具有本土优势的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的直接竞争。

目前,公司在技术水平、项目经验、品牌知名度、资金及技术人员储备方面均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四)客户集中的风险

在下游中高端汽车制造行业寡头垄断、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的背景下,公司根据自身渠道资源,与大中型汽车集团、头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客户较为集中。

公司主要汽车整车类客户包括上汽大众系、华晨宝马、一汽集团系、德国大众系等,汽车零部件类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新能源、孚能科技、上汽集团系、采埃孚系等。公司的盈利水平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依赖主要客户,如果未来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压低采购价格或不再采购,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2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6.83%,较上年有所下降。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所处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关系、非标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公司销售及市场策略、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影响而波动。如未来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出现销售定价弱势、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人工成本上升,而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成本控制能力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84,729.12万元、85,904.55万元,其中,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比分别为

91.08%、53.31%。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94%、47.59%。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模式、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及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受整体环境影响所致。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风险。

(七)存货账面价值较高的风险

2022年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66,356.80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为

20.79%。公司存货主要为期末未完工交付的在产品。由于公司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具有非标定制、合同金额较大、工期较长等特点,存货余额较高,一方面,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若在生产及交付过程中,客户采购订单出现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从而公司可能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518.80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由于行业惯例,客户主要以签订合同、厂内整线验收(发货前或发货后)、量产验收和质保期结束几个时间节点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支付30%左右的预付款,厂内整线验收完成支付20%-30%货款,量产验收完成支付30%货款,质保期结束再支付10%-20%左右质保金。而生产物料的投入大部分集中在厂内整线验收完成前,部分标准件供应商与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结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大。公司处于成长期,员工人数增加,新增订单金额较大,项目前期投入增加,项目前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将会进一步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出的差额增加,增加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或较低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福建东恒系股权收购成为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的子公司宁德凯利2022年度受到1项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8日,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作出闽宁环罚[2022]140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德凯利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规(项目正在生产,但配套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UV光解设施未运行)、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洗网水桶放在厂房西南侧墙边木箱内,废酸洗钝化桶剂、废酸性中和剂桶、废切削液桶等危险废物堆放在厂房背后临时搭建帆布棚内,均未进入危废暂存间贮存)、违法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废泡棉、废包装袋等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生活垃圾收集区内)的违法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6.3451万元,并被责令按照编号为宁市环违改字[2022]6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要求落实整改。

宁德凯利就上述违法行为向宁德市生态环境局递交了整改报告,且已完成整改。

根据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宁德凯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东桥分局于2022年11月8日出具的《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东侨分局关于宁德凯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环保情况的说明》,宁德凯利不构成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宁德凯利受到环保方面的1项行政处罚外,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

2022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05,155,629.731,101,981,198.3563.81
主营业务收入1,787,659,435.671,093,187,917.3863.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431,275.9970,063,544.23-23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359,069.7851,686,546.31-328.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5,187,978.7735,031,323.69-1,627.74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6,125,023.051,189,815,786.67-4.51
总资产4,557,242,497.602,099,051,289.90117.11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40.93-2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40.92-234.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50.68-327.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06.20减少14.3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54.57减少14.7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1.438.94增加2.49个百分点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3.81%、63.53%,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自2022年第三季度纳入合并范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34.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28.99%,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33.33%、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34.78%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7.94%,主要系下游市场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周期引发毛利率较低的宁德时代系客户收入占比提升,规模激增引发人员增长及费用上升等阶段性因素,以及项目进度滞缓、物流成本上升等短期性因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27.7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业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具体原因如下:一方面,2022年二季度智能自动化装备业务项目各地现场安装、调试、陪产、验收等进度和人员调派受阻,公司获取海外订单能力下降,部分项目进度滞缓,导致2022年度智能自动化装备业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21年度下降;另一方面,为保证业务正常经营以及满足集团规模扩大的需要员工人数增加,以及2021年度开具的应付票据到期承兑金额较大,2022年度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幅较大。

总资产较上年期末增长117.11%,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纳入合并范围,

带来了各资产项目的增长,尤其是商誉的产生。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技术优势、项目经验优势、核心客户优势、产品模式优势、服务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及工业制造数据系统产品制造过程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研发基础要求较高,是一个大型的定制型系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建立了强大的技术团队,能够满足宁德时代系、上汽集团系、上汽大众系、德国大众系、一汽集团系、华晨宝马、采埃孚系等全球知名企业的严苛技术标准。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动力电池模组/电池包(PACK)生产线的客户既可以面向锂电企业如宁德时代系、孚能科技,又可以面向汽车整车企业如大众汽车(包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华晨宝马等。除此之外,公司是目前少数直接为

欧洲当地主要汽车品牌(大众斯柯达(捷克))提供动力电池包(PACK)生产线的中国企业;在燃油汽车领域,公司研发并生产制造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用于众多客户的中高端变速器、底盘系统的生产,并最终提供给大众、奔驰、宝马等国际知名品牌的主流车型所使用。众多优质知名客户的认可,是公司技术实力的综合体现。

(二)项目经验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为大型非标产品,产品的成功涉及整体方案设计、机械与电控方案设计、信息化功能设计、零部件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技术升级等各环节,客户需求变化性和生产复杂性的提升导致项目管理难度较高。因此,下游中高端优质客户在招标时,一般要求投标方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特别是具有与世界排名靠前或国内前列的汽车厂商成功合作的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与汽车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品牌汽车的生产,产品线横跨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是公司业务开拓的重要优势。

(三)核心客户优势

汽车行业中高端市场呈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优质客户是行业内的稀缺资源。

因此,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的客户资源在行业竞争中具有关键作用。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凭借一流的技术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在已进入的多个细分领域拥有一大批国内外优质的客户资源,成功跻身上汽大众系、一汽集团系、华晨宝马等汽车厂商以及宁德时代系、孚能科技、亿纬锂能、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厂商的供应商体系,还为上汽集团系、采埃孚系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生产线装备。核心客户的积累成为公司发展的关键竞争优势。

(四)产品模式优势

公司产品包括智能自动化装备及工业制造数据两类,其中,智能自动化装备属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硬件基础),工业制造数据系统属于智能制造基础软件/网络/安全技术(软件基础)。两大类产品形成了互补的优势:(1)相较大部分竞争对手产品,工业制造数据系统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智能预警系统、智能诊断等高级功能,大幅提升了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极大地丰富了客户选择,特别有助于公司对上汽大众等设备智能化要求很高、技术要求苛刻的高端客户维护开拓。(2)智能自动化装备是公司自成立以来销售的主要产品,无论是在燃油汽车还是近年来高速发展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均有较为丰富的优质客户积累。近年来,随着工业4.0概念带来的制造升级,客户对制造装备的智能化升级需求更为迫切,公司积累的智能自动化装备客户对工业制造数据系统产品具有广泛的需求,能够有效形成交叉销售。

(五)服务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属于客户的核心生产设备,客户对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反应速度较为重视。公司具有丰富的大中型客户项目服务经验,提供覆盖项目全流程的高质量服务。项目开始前期,公司与客户密切交流,及时跟踪客户信息,了解客户对于产品生产设计要求,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设计方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交付满意的产品。项目进行厂内整线验收之后,公司安排专人进行配送、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及时反馈项目实施效果,同时还向客户提供工作人员培训等服务。此外,质保期过后,也为售后服务提供快速响应速度保证。

(六)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承延严谨设计制造流程,产品具有高标准、高质量、高可靠性的特点。公司拥有雄厚的生产能力,独立厂房,包括粗加工车间、精加工车间、装配车间、

电气车间。生产设备包括CNC加工中心、装配平台、数控铣床、数控机床、精密平面磨床和三坐标测量机等。生产车间实行5S质量管理条例,并通过了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大力贯彻实施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流程。

综上所述,2022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2年度,公司研发投入20,638.6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4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901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5.06%。

2022年度,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18件,授权软件著作权118件。其中,2022年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30件,授权软件著作权68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022年度,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由智能装备扩展到动力电池结构件,进一步提升为核心客户提供整体服务的能力,增加客户粘性,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在做好自身智能自动化装备业务的基础上,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新增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石增辉、林陈彬、林立举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宁德东恒(现更名为“福建东恒”)51%股权。

2022年2月,公司与宁德东恒(现更名为“福建东恒”)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及其合法性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7月8日,宁德东恒(现更名为“福建东恒”)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持有宁德东恒(现更名为“福建东恒”)51%股权。

根据公司与石增辉签订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增辉关于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书》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

1.5亿元、1.6亿元、1.7亿元。2022年度,福建东恒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6亿元,已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

新增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70,757,939.15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71,841,098.8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4,813,232.58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642,597,787.00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571,841,098.80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1,987,677.62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255,795,082.35
补充流动资金304,058,338.83
减:已结项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7,282,240.35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21,338,784.73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84,813,232.58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户初始存放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121911706410304339,400,000.00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121911706410122243,197,787.00活期存款84,799,589.2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0300422101960,000,000.00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121938786210501-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731907707310117-活期存款13,643.32
合计642,597,787.0084,813,232.58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先惠技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颖琳、潘延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9,374,117股、9,687,059股,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潘延庆董事、董事长、首席技术官9,687,0599,687,0590不适用
王颖琳董事、总经理19,374,11719,374,1170不适用
张安军董事、副总经理1,456,9101,456,9100不适用
陈益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10,00020,00010,000归属限制性股票
何佳川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00不适用
张明涛副总经理000不适用
缪龙娇董事000不适用
邵辉董事000不适用
李柏龄独立董事000不适用
薛文革独立董事000不适用
戴勇斌独立董事000不适用
王众(离任)独立董事000不适用
王鸿祥(离任)独立董事000不适用
卢鹏(离任)独立董事000不适用
陈为林监事会主席、制造工程部总监000不适用
郑彬锋监事、电气研发部经理000不适用
徐强董事会秘书(离任)、职工代表监事000不适用
张雷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机械研发部经理000不适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安 汤毅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