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3-12-30  先惠技术(688155)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东兴证券”)作为正在履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上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谢安、汤毅鹏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谢安、陆丹彦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有关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6、核查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7、访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期间,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控制度,并收集和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会议记录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

先惠技术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沪证监公司字[2023]118号),就公司未及时对内部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存在不足的问题,上海证监局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时修订公司有关制度,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公司已按照相关函件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保荐机构已根据前述函件提及事项,督促并帮助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督促公司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并按时报送了相关整改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较好地落实了整改措施。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会议文件,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对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取得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及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会议文件及公告,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76,88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8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77.95万元,扭亏为盈,主要原因系,福建东恒自2022

年第三季度并入合并范围,同时,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加强人员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有所提升。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随着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的改善,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对于公司业绩波动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先惠技术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安 汤毅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