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先惠技术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先惠技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 保荐机构督促先惠技术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
9 |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先惠技术及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波动的风险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汽车,以及储能市场的持续高速发展,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仍存在较高的市场需求,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客户对新能源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也将持续投入。但是,随着国内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退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随之进行结构性调整。因此,未来几年不排除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公司下游客户产能扩张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近几年来,意大利柯马、德国库卡、德国蒂森克虏伯等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力度,扩充在华的生产基地,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也加大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投入。国内外厂商的进入,使国内智能制造装备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公司已初步进入欧洲市场,在境外市场面对具有本土优势的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的直接竞争。
目前,公司在技术水平、项目经验、品牌知名度、资金及技术人员储备方面均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客户集中的风险在下游中高端汽车制造行业寡头垄断、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的背景下,公司根据自身渠道资源,与大中型汽车集团、头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客户较为集中。
公司主要汽车整车类客户包括上汽大众系、华晨宝马、一汽集团系、德国大众系等,汽车零部件类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新能源、孚能科技、上汽集团系、采埃孚系等。公司的盈利水平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依赖主要客户,如果未来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压低采购价格或不再采购,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4年半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7.95%,较上年有所上升。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所处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关系、非标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公司销售及市场策略、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影响而波动。如未来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出现销售定价弱势、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人工成本上升,而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成本控制能力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70,368.18万元、36,472.90万元,其中,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比分别为
79.01%、37.99%。2024年半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03%、31.12%。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模式、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及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受整体环境影响所致。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风险。
(六)存货账面价值较高的风险
2024年6月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66,590.63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为20.09%。公司存货主要为期末未完工交付的在产品。由于公司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具有非标定制、合同金额较大、工期较长等特点,存货余额较高,一方
面,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若在生产及交付过程中,客户采购订单出现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从而公司可能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2024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578.7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由于行业惯例,客户主要以签订合同、厂内整线验收(发货前或发货后)、量产验收和质保期结束几个时间节点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支付30%左右的预付款,厂内整线验收完成支付20%-30%货款,量产验收完成支付30%货款,质保期结束再支付10%-20%左右质保金。而生产物料的投入大部分集中在厂内整线验收完成前,部分标准件供应商与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结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大。公司所处行业决定项目前期投入较大,项目前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将会进一步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出的差额增加,增加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或较低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172,165,390.93 | 1,186,533,926.59 | -1.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9,572,749.96 | 5,728,513.41 | 2,161.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9,278,364.91 | -4,692,171.82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5,787,283.17 | 51,079,006.97 | 870.63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6月末 | 2023年6月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01,795,649.89 | 1,178,478,656.22 | 61.38 |
总资产 | 5,014,972,726.96 | 4,585,525,042.89 | 9.37 |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05 | 2,18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05 | 2,18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0.0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6 | 0.50 | 增加8.4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25 | -0.41 | 增加8.6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9 | 5.55 | 减少0.76个百分点 |
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包含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前后期可比性,已将2023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转增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示。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16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2,397.05万元,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大幅增长,首先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措施,加强人员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主营业务利润率有所提升;其次公司海外项目毛利较高,当期确认收入的海外项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提高了主营业务毛利率;再者当期因收回前期账款而转回较大金额减值准备,增加了净利润。
2024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870.63%,主要系当期销售回款大幅增加所致。
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61.38%,主要系再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技术优势、项目经验优势、核心客户优势、产品模式优势、服务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及工业制造数据系统产品制造过程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研发基础要求较高,是一个大型的定制型系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建立了强大的技术团队,截至2024年6月末已取得265项专利权,139项软件著作权,能够满足上
汽集团系、上汽大众系、德国大众系、一汽集团系、华晨宝马、采埃孚系等全球知名企业的严苛技术标准。公司是大众汽车(包括德国大众、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华晨宝马的动力电池包(PACK)生产线主要供应商,实现了对进口产品的部分替代,也是宁德时代、孚能科技的动力电池模组生产线供应商。公司是少数直接为欧洲当地主要汽车品牌提供动力电池包(PACK)生产线的中国企业;公司在燃油汽车领域研发并生产制造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主要用于众多客户的中高端变速器、底盘系统的生产,并最终提供给大众、奔驰、宝马等国际知名品牌的主流车型所使用。众多优质知名客户的认可,是公司技术实力的综合体现。
(二)项目经验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为大型非标产品,产品的成功涉及整体方案设计、机械与电控方案设计、信息化功能设计、零部件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技术升级等各环节,客户需求变化性和生产复杂性的提升导致项目管理难度较高。因此,下游中高端优质客户在招标时,一般要求投标方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特别是具有与世界排名靠前或国内前列的汽车厂商成功合作的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与汽车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品牌汽车的生产,产品线横跨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是公司业务开拓的重要优势。
(三)核心客户优势
汽车行业中高端市场呈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优质客户是行业内的稀缺资源。因此,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的客户资源在行业竞争中具有关键作用。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凭借一流的技术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在已进入的多个细分领域拥有一大批国内外优质的客户资源,成功跻身上汽大众系、一汽集团系、华晨宝马等汽车厂商,宁德时代、孚能科技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厂商的供应商体系,还为上汽集团系、采埃孚系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生产线装备。核心客户的积累成为公司发展的关键竞争优势。
(四)产品模式优势
公司的智能自动化装备和递缇智能的工业制造数据系统形成软硬件交叉互补,其中,智能自动化装备属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硬件基础),工业制造
数据系统属于智能制造基础软件(软件基础),工业制造数据系统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智能预警系统、智能诊断等高级功能,大幅提升了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极大地丰富了客户选择,有助于公司对设备智能化要求高、技术要求苛刻的客户维护开拓。公司的自动化产线与福建东恒的结构件存在协同效应。其中福建东恒产品属于动力电池配套必备零部件,随着动力电池生产线的逐渐投产,其产品需求量更大且产品周转快、回款更加及时,有利于降低智能自动化装备回款周期波动影响,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类,形成“锂电池模组结构件+自动化产线”双轮驱动的产品布局。同时,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使公司业务从新能源电池生产线领域延伸至新能源电池零部件领域,增强了上市公司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客户的能力。
(五)服务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属于客户的核心生产设备,客户对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反应速度较为重视。公司具有丰富的大中型客户项目服务经验,提供覆盖项目全流程的高质量服务。项目开始前期,公司与客户密切交流,及时跟踪客户信息,了解客户对于产品生产设计要求,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设计方案,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交付满意的产品。项目进行厂内整线验收之后,公司安排专人进行配送、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及时反馈项目实施效果,同时还向客户提供工作人员培训等服务。此外,质保期过后,也为售后服务提供快速响应速度保证。
(六)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承延严谨设计制造流程,产品具有高标准、高质量、高可靠性的特点。公司拥有雄厚的生产能力,独立厂房,包括粗加工车间、精加工车间、装配车间、电气车间。生产设备包括CNC加工中心、装配平台、数控铣床、数控机床、精密平面磨床和三坐标测量机等。生产车间实行5S质量管理条例,并通过了ISO9001、ISO14001体系认证,大力贯彻实施企业的标准化管理。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4年半年度,公司投入研发费用5,613.83万元,同比下降14.7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79%,公司将研发费用更集中投入于核心技术研发,加强
了在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领域各项柔性化技术的研发力度,同时加深在测试领域的拓展,以扩充自身核心竞争力。同时继续在软件、工业大数据等高附加值领域加强建设,力争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473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9.48%。
2024年半年度,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65件,授权软件著作权139件。2024年半年度,公司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8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022年度,为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由智能装备扩展到动力电池结构件,进一步提升为核心客户提供整体服务的能力,增加客户粘性,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在做好自身智能自动化装备业务的基础上,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新增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石增辉、林陈彬、林立举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
根据公司与石增辉签订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增辉关于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书》约定,业绩承诺方承诺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恒”)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1.5亿元、1.6亿元、1.7亿元。
2024年半年度,福建东恒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646.46万元(未经审计),已完成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74.39%。
新增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半年度,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642,597,787.00 |
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643,018,294.34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11,987,677.62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326,972,277.89 |
补充流动资金 | 304,058,338.83 |
减:已结项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 1,801,116.59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22,968,829.5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0,747,205.66 |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619,672,384.67 |
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 137,741,240.15 |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1,586,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36,155,240.15 |
减:已结项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 -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1,473,482.9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483,404,627.43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 121911706410304 | 339,400,000.00 | 活期存款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121911706410122 | 243,197,787.00 | 活期存款 | 20,743,986.03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03004221019 | 60,000,000.00 | 活期存款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 121938786210501 | - | 活期存款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 731907707310117 | - | 活期存款 | 3,219.63 |
合计 | 642,597,787.00 | 20,747,205.66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金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 | 121911706410018 | 220,000,000.00 | 活期存款 | 218,893,399.17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03005785447 | 20,000,000.00 | 活期存款 | 20,061,674.1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98080078801100006292 | 227,000,000.00 | 活期存款 | 227,803,560.9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 | 216330100100303650 | 152,672,384.67 | 活期存款 | 16,645,993.1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03005785757 | - | 活期存款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 | 98080078801400006288 | - | 活期存款 | - |
合计 | 619,672,384.67 | 483,404,627.43 |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年6月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颖琳、潘延庆,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7,123,764股、13,561,883股。2024年半年度,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含股票股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颖琳、潘延庆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增加7,749,647股、3,874,824股。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半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潘延庆 | 董事、董事长、首席技术官 | 9,687,059 | 13,561,883 | 3,874,824 | 转增股本 |
王颖琳 | 董事、总经理 | 19,374,117 | 27,123,764 | 7,749,647 | 转增股本 |
陈益坚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000 | 28,000 | 8,000 | 转增股本 |
何佳川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明涛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不适用 |
邵辉 | 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李柏龄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薛文革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戴勇斌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为林 | 监事会主席、制造工程部总监 | 0 | 0 | 0 | 不适用 |
郑彬锋 | 监事、电气研发部经理 | 0 | 0 | 0 | 不适用 |
徐强 | 董事会秘书(离任)、职工代表监事 | 0 | 0 | 0 | 不适用 |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安蒋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