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
(三)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完成了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9月9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3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4人调整为621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900,440份调整为2,812,320份。
(六)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54.00元/股调整为38.36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812,320份调整为3,937,248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00,000份调整为420,000份。
(七)2024年7月18日,公司发布《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420,000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二、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125,050,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8.36-
0.3=38.06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38.36元/股调整为38.06元/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宜。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