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0 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23 年6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 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于2023 年7 月1 日至2023 年7 月10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7 月12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1)。
(三)公司于2023 年7 月17 日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于2023 年7 月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于2023 年9 月6 日完成了2023 年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 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3 年9 月9 日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由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 名激励对象离职、3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4 人调整为621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900,440 份调整为2,812,320 份。
(六)公司于2024 年6 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54.00 元/股调整为38.36 元/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812,320 份调整为3,937,248 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300,000 份调整为420,000 份。
(七)2024 年7 月18 日,公司发布《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的420,000 份股票期权因在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预留权益 已失效。
(八)公司于2024 年10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38.36 元/股调整为38.06 元/股。
(九)2025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 由38.06 元/股调整为37.76 元/股。同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 期权的议案》,鉴于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 司本激励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 注销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 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354 名,本次行权价格为37.76 元/股,本次行 权数量429,089 份。
(十)2025 年10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由 37.76 元/股调整为37.46 元/股。同时,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 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鉴于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激励 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其所 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 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54 名,本次行权价格为37.46 元/股,本次行权数量956,675 份。
(十一)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行权价格 由37.46 元/股调整为36.76 元/股。同时,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鉴于第三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 激励计划,同时,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未达成A,行权比例相应调整,注销 其所持有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 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441 名,本次行权价格为36.76 元/股,本次行权数 量923,835 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原因
2026 年5 月11 日,公司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126,436,0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中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 调整。
(二)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
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 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7.46 \(0.7=36.76 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行权价格由37.46 元/股 调整为36.76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行权及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行权及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