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7人) | |||||
程润喜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12.00 | 8.00% | 0.13% |
刘 菁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2.00 | 8.00% | 0.13% |
吴 军 | 中国 | 副总经理 | 9.00 | 6.00% | 0.10% |
胡卫庭 | 中国 | 财务总监 | 12.00 | 8.00% | 0.13% |
胡 芳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7.00 | 4.67% | 0.08% |
刘建忠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3.00 | 2.00% | 0.03% |
杨 健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 | 1.00 | 0.67% | 0.01% |
合 计 | 56.00 | 37.34% | 0.61% | ||
二、其他激励对象(共47人)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共47人) | 65.00 | 43.33% | 0.70% | ||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 121.00 | 80.67% | 1.31% | ||
三、预留部分 | 29.00 | 19.33% | 0.31% | ||
合计 | 150.00 | 100.00% | 1.62%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本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