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
的决定》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 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及保荐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工作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
2024 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终止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26号)。上交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