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4月1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2600万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内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