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松井股份(6881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
普通股股东人数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7,869,6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7,869,6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0.957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0.95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王卫国先生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欢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869,638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842,305100.000000.000000.0000
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842,305100.000000.000000.0000
7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6,842,305100.000000.000000.0000
8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6,842,3051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龙、梁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