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2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一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