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季昕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并经公司会计核算,确认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