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