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4-30  有方科技(688159)公司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方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有方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6,42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2,662,868.5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有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0]第ZI10010号)。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

2023年3月7日,公司聘请财通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华创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和《四方协议》相应终止,华创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财通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与现任保荐机构财通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三方协议》和《四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截止日余额
募集资金总额466,422,000.00
减:支付发行有关费用(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53,759,146.00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部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404,079,996.74
其中:研发总部项目47,378,556.51
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75,960,813.44
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85,923,921.75
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4,059,047.81
补充流动资金160,757,657.23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702,354.30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2,285,211.5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285,211.56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发布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拟置换资金2,843.21万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05.19万元,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538.02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从募集资金监管户中置换转出2,843.21万元。注2: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了理财、利息收益。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开户银行、募投项目共同实施主体、保荐机构财通证券签订了《三方协议》或《四方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53000390100354021,164,099.03
招商银行深圳新安支行129909870610558448,346.39
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745873208623299,049.9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前海分行79350078801600001505373,716.23
合计22,285,211.56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34,408.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24年5月21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同时,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且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或其他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做出的决策,对研发总部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期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1月5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2,600万元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结算账户(78220180801830819)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整改:截至2024年6月21日,上述理财资金及利息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账户未发生其他资金进出,且期初期末余额均为0。公司承诺,今后如果需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通过募集资金理财专户进行。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上述事项后,已提示公司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项。

除上述情形外,2024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披露的内容外,有方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协议》及《四方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1,266.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90.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408.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变更后承诺投资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研发总部项目注36,653.886,653.886,653.886,653.880.004,737.86-1,916.0271.20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注311,748.877,415.477,415.477,415.470.007,596.08180.61102.442023年12月75,191.91
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注322,210.5114,018.4814,018.4814,018.48990.158,592.39-5,426.0961.292026年12月1,080.28不适用
V2X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035.863,178.463,178.463,178.460.003,405.90227.44107.162023年5月0否(注4)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75.7775.77100.7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5,649.1241,266.2941,266.2941,266.29990.1534,408.00-6,858.2983.3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总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项目分类及对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研发总部项目、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几个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和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和具体调整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4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公司战略规划、行业发展、实际经营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主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优化核心财务指标,对研发总部项目、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和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时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和具体调整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延期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2024年中国公布了首批20个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名单,V2X产品的市场需求开始进入发展阶段,公司研发出V2X产品后已积极向客户推销并与客户开展联合测试和部分试点,但由于2024年处于试点阶段市场总体需求少,因此尚未实现销售并形成收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38.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305.1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增值税后净额。2022年-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置换资金已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额转出2,843.21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7月5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户,详见《有方科技:关于提前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已使用6,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注3:详见本表格“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的相关说明。注4:详见本表格“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的相关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凤兴 王康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