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10  有方科技(6881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59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欲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七、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所持股份数,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原则上每次发言不超过

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有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20)。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号楼

层电力会议室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慷先生

二、会议议程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审议议案(请主持人介绍重点内容,请参会股东参阅书面材料)

序号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14《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5《关于调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6《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在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时,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所编制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5、讨论议案(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1)确定计票、监票人员

(2)投票表决

7、统计投票结果(休会)

(1)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在股东专区依次收取表决票

(2)计票人对收取的表决票进行清点计票

(3)监票人对计票结果进行核对

8、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复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统计情况有异议的,有权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重新点票后,由主持人宣布再次点票统计情况。

9、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10、签署现场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1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1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在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点收市后才能统计。公司将在网络投票结束后依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汇总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并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及时查阅。

议案1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保障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总结

(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在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6,915.09万元,同比增长22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4.63万元,同比变动360.84%。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77,402.58万元,同比增长

13.05%;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85,522.62万元,同比增长14.78%。

报告期内,全球物联网市场需求在持续复苏,海外智能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在持续推进。公司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收入同比实现增长,其中无线通信模组收入增长幅度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海外电力市场拓展成效显著,面向印度等国家的智能电网市场销售的无线通信模组大幅增加,公司在多个国家电力市场保持着领先地位;报告期内,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进一步增加,“车路云一体化协同”试点启动,公司持续拓展国内车联网市场,积极向车厂及Tier1客户推广各类车载模组和充电装置模组,来自汽车前装和两轮电动车应用场景的无线通信模组收入也实现增长。

报告期内,随着人工智能产业的蓬勃发展,数据中心、智算中心建设在快速推进。公司持续深挖云产品大客户在存力、算力、运力方面的需求,通过市场拓展储备了优质客户资源,并持续向大客户提供云基础设施产品,因此公司云基础设施的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二)公司研发情况

公司注重研发投入和提升研发效率,研发工作紧贴下游行业市场需求,以公司核心技术为基础并紧跟物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的升级进行研发创新,并力争率先推出具有技术先进性和竞争优势的产品,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在深圳市龙华区、东莞松山湖和西安高新区设有研发中心。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9,515.61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0%。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267人,占公司员工的比例为60.82%。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44项专利和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153项专利和15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围绕5G、4G及NB-IoT、V2X无线通信模组和解决方案等产业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研发活动,公司还将物联网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进行深度融合,推出了一系列无线通信模组和整机。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宽电压、低功耗的LTECat.1工业级无线通信模组、Cat.1硬件安全模组、NB-IoT+BLE模组、Wi-FiHaLow模组、新一代国产芯4G车规级模组、新一代国产芯5GRedCap模组、新一代国产芯5G车载通信模组、电力蓝牙模组等产品,其中,公司基于华为海思芯片研发推出5GRedCap模组,为物联网提供更高效、更经济的5G联接方案,推动5G物联网设备的大规模部署和应用。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市场发展,研发推出了单频、双频,双频RTK,单北斗全系GNSS模组,面向电力、物流追踪、车载导航、车载监控、机器人、地理监测、无人机等领域,可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场景的应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还积极将AI技术融入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中,推出了5G制式的AI模组,还投入研发资源开发更多型号的AI模组和AI终端,后续这些产品将会陆续上市,并将应用于智能驾驶汽车、低空经济、机器人、AI玩具等领域,助力AI端侧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MCUAleta产品入围EmbeddedAward2024创新软件奖的提名榜单,助力客户降低研发成本和终端成本、减小终端的体积和功耗。公司子公司有方数据荣获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信息技术产品供应链成熟度专业委员会积极参与单位,部分型号存储服务器荣获供应链成熟度一级(M1)等级证书,公司还为新疆移动智算中心项目建设提供了分布式全闪存存储产品和服务,全面

支持客户提升存算能力,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以及中国供应链韧性的提升贡献力量。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全国信标委智慧城市标准工作组城市感知专题组组长单位资格,将牵头完成城市感知领域相关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研究报告等的制定工作,携手成员单位共同推动城市感知体系的标准化、产业化进程,为智慧城市感知体系的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标准保障。公司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致力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研发人才,为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提供智力支持。公司参编的国家标准《物联网边缘计算第2部分:数据管理要求》正式生效,参编的《信息技术产品供应链成熟度共性指标》系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参编的《信息技术产品供应链成熟度系列标准》正式发布。

(三)公司销售和市场情况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方式为主,经销方式为辅,同时在城市物联感知领域推广服务运营模式。公司持续开拓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公司的销售和市场覆盖国内多个城市,并覆盖欧洲、北美、印度和东南亚等区域市场。公司开拓海外市场的方式包括直接出口向海外客户销售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或云基础设施、向国内客户销售无线通信模组并随客户整机出口、向跨国代理商销售无线通信模组或终端等。

报告期内,公司在多个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取得成效。在海外电力行业,公司持续拓展东南亚等地的电力市场,公司在印度电力市场的销售额和出货量连创新高并连续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的领导地位。在城市物联感知领域,公司的物联网运管服平台在重庆等城市接入更多物联感知设备,为重庆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提供全域物联感知数据支撑的技术支持保障,获得了领导们的肯定,此外,公司还持续拓展北京、西安、济南、庐山、榆林等城市的物联感知市场,结合当地数据要素和资源禀赋等情况以及数字化转型需求建立更多应用场景示范样板。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云基础设施市场,开拓并储备了一批优质的智算中心、数据中心和垂直行业大客户的资源,云基础设施的业绩贡献创新高。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各项国际论坛和国际市场推广活动。公司参加了印度Convergence通讯博览会、浪潮智慧城市银河联盟2024生态伙伴大会、中国电工仪器仪表产业发展技术研讨会暨展会、德国嵌入式展览(EmbeddedWorld

2024)、IOT北美科技展览(IOTTechExpoNorthAmerica)、数字中国建设峰会,IAEIS国际汽车电子产业峰会、中国移动全球合作伙伴大会、欧洲电力能源展(EnlitEurope2024)、开源鸿蒙峰会和星闪合作峰会、德国慕尼黑electronica电子展、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高交会)、西部数字经济博览会等展会,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也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产品应用的宣传,取得了积极的市场反响。

(四)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等部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和财务部员工积极参加深圳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以及中介机构举办的各类线上教育培训活动,持续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规范运作。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多场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并多次参加证券公司举办的策略会。

报告期内,公司因2023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以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慷、时任财务总监李银耿、时任财务总监邱芳勇、时任董事会秘书黄雷予以通报批评。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仍处于实施过程中。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回购注销了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作废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在2024年7月完成了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1月9日《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预计2024年度的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2月8日《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2月26日《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关于审议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将部分自用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关于审议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年10月14日《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2日《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10日《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决议各事项由董事会组织实施。

四、公司的发展战略和2025年度经营计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将继续基于“云-管-端”架构,为客户提供全球领先、可靠的物联网接入通信解决方案,继续紧跟5G、6G等通信技术发展和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发展的趋势,推出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并将继续顺应物联网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深度融合趋势,推出AI模组、AI终端服务垂直行业客户,推出城市物联感知AI模型服务政府客户,并持续布局云平台和云基础设施产品,加大对智能互联产品制造商(SPM)业务、数字政府业务等重点业务的市场投入以及AI端侧、AI平台侧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投入。

公司将继续巩固在智慧能源领域的龙头地位,把公司在国内智能电网领域的产品、技术和经验向更多海外国家推广复制;公司将抓住在城市物联感知领域的先发优势,向更多地区的政府和企业提供物联网解决方案;公司还将深度挖掘云产品业务的价值,加大对存算软硬件的投入,建立公司在存算领域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为数据要素提供稳定、可靠、安全的产品和服务。

1.市场策略:海外、国内两大市场并举

公司将遵循新发展格局的指引,以中国市场为基础,在巩固中国细分领域市场地位的同时,不断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使公司未来多年业务能够形成“双翼”支撑。

(1)中国市场

公司的模组业务在巩固已经取得领先优势的智慧能源市场基础上,继续深度拓展车联网、移动宽带等行业,开发低空经济、机器人、AI重构的消费电子等新应用领域市场;公司深挖城市物联感知领域的政府和企业客户需求,提供“端+云”物联网解决方案,通过完善生态和联盟建设,扩大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公司还将加大对存算领域的投入,建立起优良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提升终端和云产品的收入和收入占比。

(2)海外市场

公司将继续努力提升车联网产品在欧洲等国家的市场份额,提升电力无线通信模组及“端+云”解决方案在东南亚、欧盟、印度的出货量和市场份额,加快海外渠道的拓展及市场的覆盖,逐步提升公司品牌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努力实现海外市场销售规模大幅增长的目标。

2.业务方向

(1)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公司将在智慧能源、车联网、移动宽带等物联网领域持续耕耘,为客户提供4G、5G、LPWAN等多种制式的稳定可靠的无线通信模组、优质的技术支持和及时的交付服务,并通过优化综合成本和拓展产品组合,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低空经济、机器人、AI重构的消费电子等新兴应用领域,把握AI端侧设备需求,充分发挥AI模组独特的“移动通信+计算+智能操作系统”的优势,利用公司在基带、射频、系统开发方面的技术积累,从软件集成开发支持、硬件和射频调试,天线和流量配套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2)物联网无线通信终端公司将重点围绕车联网、城市物联感知等领域提供以通信和传感为核心的无线通信终端。在海外车联网市场,公司主要提供智能OBD、应急车灯等车联网产品。在国内城市物联感知市场,公司主要提供异动监测仪、通用采集器等物联感知终端。公司将结合AI技术进一步研发和丰富各类物联感知终端产品系列,并进一步扩大其应用范围。

(3)物联网通信解决方案和云平台公司还为城市物联感知领域的政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云-管-端”的解决方案。公司以物联网感知平台为核心数字底座,矩阵式填充城市物联感知终端,助力政府建设城市物联感知体系,提升城市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城市的全域数字化转型。

(4)云基础设施公司将持续延伸云产品业务链条,挖掘政企客户和行业客户对物联网大数据的深度需求,加大对数据智算和存储的投入,丰富存算软硬件产品,巩固供应链优势,进一步服务好优质客户,条件具备后适时适度开展算力云服务、运维服务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云基础设施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3.多行业纵深布局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广泛应用于智慧能源、车联网、移动宽带、城市物联感知等众多垂直行业。公司通过为行业客户提供满足不同应用场景需求的、基于“云-管-端”架构的、稳定可靠的物联网通信解决方案,能够促进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还能够抓住低空经济、机器人、AI重构的消费电子等新兴应

用场景的市场机会提升客户价值,为数字经济赋能。同时,公司的云基础设施业务进一步完善了数据要素链条,与物联网无线通信产品一起打造出覆盖数据采集、传输、计算、存储的国产化自主可控的、稳定、可靠、安全的解决方案,服务更多政企客户,助力提升中国的供应链成熟度标准。公司将聚焦重点行业,深耕细作,以赢得客户满意为目的,通过技术及产品创新,为重点行业客户提供多层次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二)公司的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将围绕经营目标的达成,继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组织能力,夯实管理基础,做好市场拓展工作和研发、交付等保障工作,并重点保障海外电力、国内物联感知、云基础设施领域的大型项目,围绕数据要素,通过提供物联网大数据解决方案,挖掘更多市场机会。

公司将加大海外市场投入,加快海外渠道的拓展及市场的覆盖,逐步提升公司品牌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保障实现海外市场销售规模进一步大幅增长的目标。

公司将继续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通过有针对性地充实和优化研发团队,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顺应物联网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顺应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客户的需求,创新推出更多AI模组、AI终端、存储软硬件产品,并持续拓展云业务,通过提供“云-管-端”解决方案满足政府和行业客户的需求。

公司将继续推进数字化战略,充分利用AI等数字技术,进行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塑,提升数字化营销、数字化服务、数字化研发、数字化供应链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更好践行赢得客户满意的目的。

以上报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2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月9日《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2月8日《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2月26日《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12月10日《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2024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针对公司和董事会秘书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信息披露不及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事宜,以及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存在的个别问题,监事会督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整改后要求加强对法律

法规的学习,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责任人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并努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披露制度,后续监事会将继续关注和监督公司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同时公司在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改进和规范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审计体系。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履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的监督职能,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持续完善和持续改进,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上报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后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和《有方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报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待遇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公司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董事、监事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薪酬构成:

(一)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股东董事除外)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五、公司监事薪酬构成

(一)内部监事(指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二)外部监事(指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其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股东监事除外)等按《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董事、监事的薪酬不包括福利,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法定福利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是指年度节假、身体健康检查等公司提供的除法定福利之外的福利。

七、对董事、监事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向董事会提出给予有关人员以单项特别奖励。

八、对在经营管理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董事、监事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不享受年度绩效薪酬。

九、方案中董事、监事的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十、方案中董事、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本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5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915.09万元,同比增长22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4.63万元,同比变动360.84%。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77,402.58万元,同比增长13.05%;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85,522.62万元,同比增长14.78%。现将2024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经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有方科技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有方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9-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9-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1-5.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8-6.5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1012.34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变动比率超过30%的资产项目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变动比例(%)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39.52公司实现盈利且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50.45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较上期末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48.56公司销售收入增加,而期末部分应收账款尚未到期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100.33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国有银行和大型上市商业银行的银行
承兑汇票叫上期末增加
预付款项454.94公司预付云基础设施产品货款增加所致
存货-56.37公司对上年末已发货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存货在本报告期确认收入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44.71主要系本期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主要系本期处置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80.39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使用权资产-73.38主要系本期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00.00主要系本期预付的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变动比率超过30%的负债项目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短期借款37.53主要系实际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234.57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45.62主要系本期末计提的印花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85.32主要系本期归还了其他单位借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40.01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96.81主要系本期处置使用权资产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35.82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期末余额2023年期末余额变动比例%
股本91,994,495.0092,129,495.00-0.14
资本公积695,727,331.6687,234,576.531.24
减:库存股3,528,000.005,040,000.00-30
其他综合收益--200,000.00/
盈余公积30,811,574.0220,353,357.3951.38
未分配利润40,220,753.66-49,367,297.58181.47
所有者权益合计854,308,431.67746,946,271.9014.37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系公司2024年度业务增长所致。

(四)报告期损益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069,150,858.65931,924,935.66229.33
营业成本2,735,188,182.42790,449,922.62246.03
销售费用42,824,571.7645,126,897.55-5.10
管理费用54,282,114.6852,610,610.723.18
财务费用23,092,993.5412,426,601.6885.84
研发费用86,999,683.0687,942,134.83-1.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246,267.87-38,431,55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554,501.68-49,801,302.64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云产品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同时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收入也实现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同时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资产摊销和租赁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向银行融资的额度增加,导致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汇率波动影响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研发的物料消耗、使用权资产、差旅费等同比减少所致。

(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净利润转正。

(五)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23,114.51-222,835,247.02105.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60,219.42-32,695,328.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98,735.38210,402,458.99-70.7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实现增长,同时公司云产品业务收入占比提升且结算周期较短,因此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支付商品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变动较小,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减少的同时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净额较上期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其他单位借款及偿付利息增加所致。

以上报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6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整体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公司实际经营数据及2025年的年度经营计划、市场拓展计划、产品计划、研发计划、投资计划等进行测算并编制。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现行的主要税率无重大改变;

5.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

6.公司现行的经营模式无重大变化;

7.公司核心产品的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主要预算指标和经营计划

公司2025年的目标营业收入为33亿-36亿元人民币,同比2024年增长约

7.52%-17.3%。

2025年,公司将围绕经营目标的达成,继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组织能力,夯实管理基础,做好市场拓展工作和研发、交付等保障工作,并重点保障海外电力、国内物联感知、云基础设施领域的大型项目,围绕数据要素,通过提供物联

网大数据解决方案,挖掘更多市场机会。

公司将加大海外市场投入,加快海外渠道的拓展及市场的覆盖,逐步提升公司品牌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保障实现海外市场销售规模进一步大幅增长的目标。

公司将继续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技术和产品创新能力,通过有针对性地充实和优化研发团队,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顺应物联网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顺应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客户的需求,创新推出更多AI模组、AI终端、存储软硬件产品,并持续拓展云业务,通过提供“云-管-端”解决方案满足政府和行业客户的需求。

公司将继续推进数字化战略,充分利用AI等数字技术,进行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塑,提升数字化营销、数字化服务、数字化研发、数字化供应链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更好践行赢得客户满意的目的。

特别提示: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目标和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整体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以上报告内容,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7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4.63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58.2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22.08万元,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324.76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说明如下:本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4.63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994,495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199,449.5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18%。

如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已授予股份发生回购注销或归属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5-023)。

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8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方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5-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9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10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办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失效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11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并获取了相关收益,相关事项遵守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12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

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九)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和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13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投保人为公司,被保险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限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保险费总额为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保险期限为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1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此前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5年拟向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额美金)。

现根据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将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额美金)。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商票保贴、信用证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买卖、融资租赁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证书质押担保等。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上述预计的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尚须获得授信银行的批准,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授信情况,包括实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3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15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此前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或等额美金)。

现根据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或等额美金)。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商票保贴、信用证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买卖、融资租赁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房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证书质押担保等。

上述预计的2025年综合授信额度尚须获得授信银行的批准,不等同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情况,包括实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将视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3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

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议案16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此前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任意时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额美金)。

现根据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公司实际批复的额度,公司拟将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额美金),担保明细与全资子公司申请的授信一致,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3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