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8.34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76.2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79.87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1.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