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科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经全体与会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发出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雪艳女士召集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草案)》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以及重要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2月21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2月21日为授予日,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1,813,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81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