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威高骨科(6881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四月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3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4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7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8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5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等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 次。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或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4月26日14点30分

2、会议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

至2023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序号表决事项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四)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国家集采为行业带来的巨大变革,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共同努力,经受住了考验。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811.65万元,同比下降14.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20.58万元,同比下降

21.17%。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4,353.84万元,较同期下降43.73%。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575,209.34,较期初增长6.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7,038.34万元,较同期末增长7.48%。

二、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在职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情况。董事会各次会议上,与会董事均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有效表决,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内容
2022/3/2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审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4/2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8/2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10/2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12/1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更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2年,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内容
2022/4/26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2022/11/2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的议案》
2022/12/29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更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探索公司战略规划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及构成情况审核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情况的议案》等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薪酬和利润分配等与中小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不断完善内控治理体系,

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决策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议案二: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合规运作。公司监事会根据2022年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将监事会 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列席股东大会,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规范运作,持续改善管理结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2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监督公司日常运营,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理,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和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了公司战略的实施,保障了公司资产安全。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不存在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的原则,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监事会将做好重大事项,如财务预决算、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决策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防患于未然,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将做好对公司经营、财务管理的监督,重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董事和高管人员在决策和经营活动中是否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执行决策中是否忠实履行职责,是否发生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同时,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和监督职责,不断学习,加强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勤勉、诚信的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议案三: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2022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议案四: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已完成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以下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48,116,496.022,153,547,035.04-1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205,781.14690,318,387.81-2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2,686,711.19678,007,610.19-21.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538,409.59788,251,164.57-43.73
2022年末2021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70,383,407.694,531,539,606.557.48
总资产5,752,093,418.695,403,274,095.256.4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61.82-25.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61.82-25.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31.79-25.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619.76减少8.1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219.41减少7.9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835.63增加0.20个百分点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2021年增减变动幅度
流动资产4,995,341,470.934,698,879,262.376.31%
非流动资产756,751,947.76704,394,832.887.43%
资产总计5,752,093,418.695,403,274,095.256.46%
流动负债768,009,020.17733,632,960.224.69%
非流动负债113,553,410.34132,008,899.82-13.98%
负债合计881,562,430.51865,641,860.041.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4,870,383,407.694,531,539,606.557.48%
股东权益合计4,870,530,988.184,537,632,235.217.34%

(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848,116,496.022,153,547,035.04-14.18%
营业成本466,329,327.33405,421,594.1115.02
销售费用601,440,012.84747,172,811.93-19.50%
管理费用69,964,185.5280,187,410.62-12.75%
财务费用-37,205,496.39-18,782,759.1598.08%
研发费用107,766,860.12121,225,000.04-11.10%
营业利润638,624,456.12811,472,267.44-21.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4,205,781.14690,318,387.81-21.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3,538,409.59788,251,164.57-43.73%

2022年,公司经受住了带量采购压力的考验,在挑战面前寻找新的机遇,深入分析带量采购后骨科行业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作出转型变革与管理创新。公司进行销售模式的转型,整合经销渠道资源,发挥产线全、品牌多的优势,提高终端服务能力和终端客户覆盖率;推动精益生产数字化转型,坚持以销定产、快速交付的生产经营理念,推动生产体系的多品牌融合,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效率;持续坚持以医工合作、临床反馈为需求的研发立项基础,在完善现有产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新技术发展趋势,着力推动新材料、新领域、新技术项目的开发,逐步完善骨科上下游产业布局。

三、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议案五: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提议2022年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高骨科”)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4,205,781.14元,2022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4,026,789.45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64,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 月 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议案六: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3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2022年度股东大会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下同)与关联方产生主要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交易事项关联方名称本次预计金额上次预计金额上次实际发生金额[注1]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1关联销售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25,460.0014,360.007,229.50[注2]
2关联采购&劳务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10,550.0010,330.003,951.02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合作
3关联服务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2,065.001,161.001,161.4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合作
4关联存款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10,000.0010,000.008,863.51
5关联利息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200.00920.00692.71
6关联租赁&采购用电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400.00320.00302.1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合作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48,657.0037,091.0022,000.26

注1:上次实际发生金额指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3年3月30日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注2:主要因为公司在2022年12月因开展新业务收购了山东威高新生公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生公司”)100%股权而带来的关联销售增加,以及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合作。新生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销售主要包括:向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约9500万元,向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约1600万元,合计约1.11亿元。未来,新生公司将逐步减少对以上关联方的销售,相关业务由威高骨科来承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陈学利
性别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留居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企业名称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华威
注册资本1595.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兴山路18号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医疗器械、药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
机电产品、 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三类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生产、销售;一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塑料制品、机械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注塑模具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转让、技术咨询;园林绿化、计算机基础软件开发;农、林、牧初级产品,纺织、服装、办公用品、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建材及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及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 方乳粉)批发、零售。房产、土地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陈学利、张华威、周淑华、陈林、王毅、苗延国、济南市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12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8月4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号
经营范围三类:6865 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生产、销售;一类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塑料制品、机械电子产品、包装材料、注塑模具的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转让、技术咨询;园林绿化;水产养殖;计算机基础软件开发;对医疗器械、药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
品、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农、林、牧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医药及医疗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成品油、润滑油、预包装食品及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汽车美容;洗车;烟草制品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学利、张华威、周淑华、陈林、王毅、苗延国
企业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龙经
注册资本45706.32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威高路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 械经营;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生产;特种设备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洗染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人姓名关联人关系
1陈学利公司实际控制人
2威海威高国际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3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4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议案七: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详见附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简介》。

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3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王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迎迎,2020年6月15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吕志,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收费17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