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威高骨科(688161)公司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弓剑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更具可比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业绩承诺实现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3944号审计报告,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

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交易对方2022年度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成立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