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骨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对威高骨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7,697,0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302,94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454,708股,已于2021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41,252,467股,分别已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12月26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656,54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41%,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6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战略投资者中,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56,543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41%。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56,543股,限售期为24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656,543 | 0.41% | 1,656,543 | 0 |
合计 | 1,656,543 | 0.41% | 1,656,543 | 0 |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战略配售股份 | 1,656,543 | 24 |
合计 | - | 1,656,543 | 24 |
五、保荐结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澍 唐逸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