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弓剑波先生《关于提议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弓剑波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高公司员工凝聚力,增强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同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亿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5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不超过24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6%。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弓剑波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弓剑波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弓剑波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将尽快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