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弓剑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在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统筹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减少公司对各类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对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第16号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实行的股份回购是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而做出的,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具有回购的可行性、必要性。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