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弓剑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此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