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高骨科: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5-04-22  威高骨科(688161)公司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上述该名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直系亲属,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其本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其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亦未通过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时点安排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