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巨一科技(6881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专项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首次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可解除限售的43,925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7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

综上,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18.53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0.4575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5、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