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巨一科技(6881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证券简称:巨一科技公告编号:2024-03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3,925股。

关联董事申启乡、汤东华、马文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7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825万股。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首次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75万股。

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0.4575万股。

关联董事申启乡、汤东华、马文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5、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