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伦生物: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对赛伦生物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代礼正、毛秋亮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1日和1月18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代礼正、毛秋亮、杨凌霄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现场访谈;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查阅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单据等资料;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信息披露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三会会议材料以及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现场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核查公司是否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在指定的网站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现场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已披露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核查了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审批单据等资料;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相关制度,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信息披露文件,访谈了公司高管,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进行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合法合规;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代礼正 毛秋亮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