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2-08  埃夫特(688165)公司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埃夫特股票代码:688165

2023年12月

目录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1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WFC出售其巴西子公司GME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出售GME控制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及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10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4日15点30分

(二)会议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WFC出售其巴西子公司GME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出售GME控制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及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WFC出售其巴西子公司

GME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埃夫特全资子公司EFORT W.F.C. Holding S.p.A.(以下简称“WFC”)拟将其持有的GME Aerospace Indústria de Material Composto S.A.(以下简称“GME”)51%股权作价1,953万欧元出售给Spectre S.r.l.(以下简称“Spectre”)。若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公司全资子公司WFC持有GME的股权比例将由99.99%降至48.99%,GME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本议案已经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议案二:关于出售GME控制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及预计新增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若埃夫特全资子公司WFC完成将其持有的GME51%股权出售给Spectre,则公司全资子公司WFC持有GME的股权比例将由99.99%降至48.99%,GME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GME的原财务借款将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同时,本次控股权转让后GME经营主体仍然续存,未来如GME经营需要财务资助,双方同意,经各方股东履行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后,股东方将按照股份占比继续提供总额不低于500万欧元且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股东借款。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GME控制权后形成财务资助及预计新增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

本议案已经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同日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1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议案四: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自查,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更新修订。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以下议案进项逐项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
4.0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