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58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43,736,14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43,736,14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877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5.877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游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康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43,441,760 | 99.9143 | 260,200 | 0.0756 | 34,189 | 0.0101 |
2、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43,283,427 | 99.8682 | 387,919 | 0.1128 | 64,803 | 0.019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 | (%) | ||||
普通股 | 343,453,146 | 99.9176 | 246,100 | 0.0715 | 36,903 | 0.0109 |
4、 议案名称:关于投建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43,458,128 | 99.9191 | 243,368 | 0.0708 | 34,653 | 0.010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2,304,290 | 97.6633 | 260,200 | 2.0652 | 34,189 | 0.2715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3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嘉炜、周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