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06  埃夫特(688165)公司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43
普通股股东人数4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81,328,9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81,328,93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91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3.91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游玮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康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81,169,81799.943480,1310.028478,9890.0282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良、郑嘉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