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埃夫特股票代码:688165
2026年5月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 12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4听取公司《关于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附件一: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7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
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
2026年
月
日
点
分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云凯路66号A9栋5楼子公司启智开悟(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7、《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听取公司《关于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九)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十)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一)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四)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公司董事会就其2025年度工作情况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2025年年度报告》及《埃夫特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为人民币49,708.90万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内容,鉴于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全体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四:关于对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发放2025年董事薪酬发放依据2025年审议通过的董事薪酬发放标准: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及在职时间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其他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
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发放,根据各位独立董事在任时间发放相应薪酬。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平均薪酬较上年同期下降,薪酬变化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合理、公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为了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涉及董事薪酬相关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6年度为
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直接融资,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融资性或非融资性担保。该等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暨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2026年
月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4)。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七: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具体保险方案如下:
一、投保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预算:不超过25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如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调整
五、保险期限:
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利益相关事项,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议案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并积极响应最新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杜颖洁、马占春、王硕、冯辕(离任)、李辰(离任)已对其2025年度的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各自撰写了《埃夫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会汇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听取公司《关于对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认及
制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依据2025年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
| 分类 | 薪酬结构 | 固浮比例 | 发放原则 |
| 董事长、总经理 | 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 | 60%:40% | 固定薪酬根据当月考勤数据,按月发放;浮动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度经营情况、所分管的组织的业绩情况和个人年终绩效考评结果确定,一次性发放。 |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 67%:33% |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平均薪酬较上年同期下降,薪酬变化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理、公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了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薪酬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埃夫特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汇报。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
附件一: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诚信、忠实、勤勉、专业、尽职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组成情况2025年度,公司存在两届董事会履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025年12月,董事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人,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成员的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公司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促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全体董事在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
次,临时股东会
次,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和授权,全面、及时地执行了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全年工作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选聘了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审计的相关安排及审计结果;审阅了各期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从专业角度提出指导意见;对公司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同时,在公司2025年
月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过程中,完成财务负责人聘任审核等专项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与把关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有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针对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因连任满
年离任补选、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有序开展了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审慎核查,确保提名程序合规、人选适格。通过届中补选及换届提名工作的顺利推进,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架构的平稳衔接与管理层的持续稳定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认真研究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整体薪酬政策与方案,积极参与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讨论,对薪酬及考核管理提出专业建议,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集团薪酬考核及调薪原则进行了审定,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审议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有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上述审议事项中,全体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高管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指导并监督公司ESG相关工作的执行,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这是公司发布的第一份ESG报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积极发挥其对可持续发展事项的决策、监督作用,引领可持续发展理念、战略推进落实,推动公司主业持续稳定发展,对公司的发展部署发挥重要作用。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地沟通和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存在两届董事会履职。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
名,分别为杜颖洁博士、马占春先生、王硕博士、冯辕先生。2025年4月,原独立董事冯辕先生独立董事六年任期届满离任,公司股东会同意补选李辰先生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4名,分别为杜颖洁博士、马占春先生、王硕博士、李辰先生。2025年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2025年
月
日至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有3名,分别为杜颖洁博士、马占春先生、王硕博士。同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与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独立董事所在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
| 杜颖洁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
| 马占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
| 王硕 |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2025年度,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保障决策合规性与科学性;通过亲赴公司总部、子公司及制造车间、研发部门等一线现场,深入了解经营状况,持续保持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常态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运营与财务状况;独立董事还出席了公司主办的合作伙伴大会,全面了解公司最新技术与产品进展,并与参会专家、行业人士深入交流,把握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切实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有效发挥其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独立作用,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六)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自公司上市后,全面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为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提供便利;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保持顺畅沟通,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八)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的担保均为向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均已加盖公司印章,符合公司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二、2026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任务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董事会将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紧紧围绕既定经营目标与发展方向,全力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实施;坚持集体决策机制,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前瞻性;进一步优化战略规划体系,完善内部控制,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董事会将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及时、全面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深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多元化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塑造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依据《公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最新配套规则,董事会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设专业尽责、运作规范的董事会,切实强化外部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作用,全面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同时,董事会将充分运用证监会、上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及行业平台资源,加强董事培训与学习,提升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筑牢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
面向未来,董事会将引领公司坚守主业、专注创新,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断夯实内生增长动力,推动公司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