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国信证券关于埃夫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真、审慎的核查了埃夫特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号),埃夫特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4.6838万股,发行价格6.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2,833.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2,589.4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41Z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7月9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2,833.74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72,589.49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 | 94.57 | 2024年11月 | |
|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产能建设项目(已结项) | 58.51 | 2024年11月 | |
|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已结项) | 60.93 | 2024年11月 | |
| 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 | 25.06 | 2026年12月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否 | ||
截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成预期目标。同时考虑到公司“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以下简称“超级工厂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更好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21,228.8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资“埃夫特机器人超级工厂暨全球总部项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埃夫特关于现有募投项目结项并继续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四)投资方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实施。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29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序号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1 | 结构性存款 | 10,000 | 10,000 | 16.16 | 0 |
| 2 | 结构性存款 | 9,000 | 9,000 | 13.06 | 0 |
序号
| 序号 | 现金管理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万元)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万元) |
| 3 | 结构性存款 | 6,000 | 6,000 | 32.29 | 0 |
| 4 | 其他:7天通知存款 | 3,500 | 3,500 | 0.68 | 0 |
| 5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15.12 | 0 |
| 6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15.45 | 0 |
| 7 | 其他:7天通知存款 | 6,000 | 6,000 | 1.52 | 0 |
| 8 | 普通大额存单 | 4,000 | 4,000 | 9.01 | 0 |
| 9 | 其他:7天通知存款 | 2,000 | 2,000 | 1.84 | 0 |
| 10 | 普通大额存单 | 5,000 | 5,000 | 27.50 | 0 |
| 11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19.94 | 0 |
| 12 | 其他:7天通知存款 | 300 | 300 | 0.03 | 0 |
| 13 | 其他:7天通知存款 | 700 | 700 | 0.10 | 0 |
| 14 | 普通大额存单 | 3,500 | 3,500 | 7.98 | 0 |
| 15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 | - | 5,000 |
| 16 | 结构性存款 | 3,000 | - | - | 3,000 |
| 17 | 其他:1天通知存款 | 900 | - | - | 900 |
| 18 | 其他:7天通知存款 | 3,000 | - | - | 3,000 |
| 合计 | 160.69 | 11,9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19,5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6.01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注1) | 21,000 | ||||
|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注2) | 11,900 | ||||
|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 9,100 | ||||
注1:“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注2:“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为截至2026年6月29日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注3: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金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审议程序2026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该项投资收益可能会受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的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内控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新项目的正常推进,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