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瑞医药: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结案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金额为21,840,440.4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反诉涉案金额为10,543,845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给付的涉案工程款1,134.17万元,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15年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影响额约为12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后期间每年损益影响额约为75万元;本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近日,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泰兴”)收到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结案通知书》[(2023)苏1283执5111号]等相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14日,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文件,原告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现企业名称为南通通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通博”)因工程合同纠纷,将博瑞泰兴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
002)。2022年8月,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1283民初32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023年3月,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知书》[(2023)苏12民终1459号]及传票等相关材料,双方均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年9月,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12民终1459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023年11月,博瑞泰兴收到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苏1283执5111号]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二、本次执行案件的情况
关于南通通博与博瑞泰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南通通博申请执行标的为11,341,686.16元,泰兴市人民法院已扣划博瑞泰兴银行存款11,420,428.16元,发还南通通博11,341,686.16元,缴纳本案执行费78,742.00元。至此,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及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苏1283民初323号、(2023)苏12民终1459号民事判决书中博瑞泰兴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博瑞泰兴对本案判决结果尚存在异议,并已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材料,就上述案件申请再审程序。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给付的涉案工程款1,134.17万元,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
限15年分期摊销,预计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影响额约为12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及以后期间每年损益影响额约为75万元;本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案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