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炬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同意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90,000股,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89,9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0,640,63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19,36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1名股东,解除限售股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62,48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4%。该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2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 89,960,000股增加至90,363,344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股本总数的比例由0.85%变为0.84%。
三、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62,48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4%,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股份均为该限售期的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因2023年12月24日为
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762,485 0.84% 762,485 0
762,485 0.84% 762,485 0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合计序号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 |
1 战略配售限售股 762,485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762,485 -
五、 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炬光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炬光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炬光科技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炬光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铁 黄亚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