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5-13  炬光科技(688167)公司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日、2025年

日、2025年

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1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

2025-01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关于本次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进行债权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进行债权申报,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信息如下: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址: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

3、邮政编码:710077

4、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1889945

6、电子邮箱:jgdm@focuslight.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戳为准;(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