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股东会决议公告_2026-02-10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6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6,777,70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6,777,7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6928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4.6928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主持,并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普通股 | 26,734,755 | 99.8396 | 42,945 | 0.1604 | 0 | 0.0000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1.01 | 《关于选举谢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6,697,863 | 99.7018 | 是 |
| 1.02 | 《关于选举刘汉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6,697,859 | 99.7018 | 是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01 | 《关于选举谢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927 | 3.5365 | ||||
| 1.02 | 《关于选举刘汉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923 | 3.5317 | ||||
| 2 | 《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39,819 | 48.1114 | 42,945 | 51.8886 | 0 | 0.0000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毛海龙、于凌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