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头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有关规定,就石头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1.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18,666,757.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770.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人民币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 (已结项) | 80,059.54 | 79,300.00 |
2 | 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 (已结项) | 28,896.32 | 25,700.28 |
3 | 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 | 8,105.70 | 7,300.00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13,156.99 | 13,156.99 |
5 | 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 | 221,284.08 | 221,284.08 |
6 | 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 | 65,805.34 | 65,805.34 |
7 | 自建制造中心项目 | 45,978.53 | 45,978.53 |
合计 | 463,286.50 | 458,525.22 |
注:1、2020年8月14日、2020年8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102,200.63万元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三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项目资金拟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募集资金之超募资金投入,超出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同意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3、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调减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延期至2023年4月;同意缩减“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4,000万元,调减为人民币7,300万元,调减的金额共计6,700万元,其中4,300万元投入到“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2,400万元用于新建“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同意调整“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75,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9,300万元;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1,105.62万元新建“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同意对“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进行结项,节余资金2,299.72万元用于新建“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项目”。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5,978.53万元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石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自建制造中心项目”。
5、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对“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02,200.63万元,调整为人民币221,284.0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公告》。
6、2022年9月16日,鉴于“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结项,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9,300万元。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
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自2023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1日,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包括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则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石头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同意石头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彬 陈宇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