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3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审议相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益建 | 蒋宇捷 | 胡天龙 |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