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 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740.15万元,母公司报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726.9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6,436.47万元。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3,3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34.4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的61.34%。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行业特点、经营状况、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相适应,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发展阶段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