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德龙激光(688170)公司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徐朝华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6年,根据监管部门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朱巧明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蒋力、陈奕豪、朱巧明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蒋力先生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陈奕豪先生、独立董事朱巧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召开时间审议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2月7日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3月8日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2年4月12日1.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1.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8月19日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9月2日1.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进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客观、公正及独立地进行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内审部及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如期进行。

(四)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情况。

(五)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审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关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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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 力陈奕豪朱巧明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