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裕兴先生、袁凌女士、丁哲波先生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 | 6.93 | 0 | 0 | 0 | 本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三)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未达到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未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91MA22QXQL1B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守堂 | ||
注册地址 | 镇江市新区金港大道180号1号楼 | ||
注册资本 | 1,25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1日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密封件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密封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刘守堂 | 937.50 | 75% | |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 20% |
高旭飞 | 62.50 | 5% | |
主要财务数据 (万元,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经审计) | 总资产 | 2,965.42 | |
净资产 | 2,790.18 | ||
营业收入 | 2,034.52 | ||
净利润 | -136.46 |
2、 公司关联关系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20%的股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并就具体事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合同或协议,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四、 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