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7-01  德龙激光(68817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证券简称:德龙激光公告编号:2026-034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2026年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

号德龙激光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7
普通股股东人数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2,659,16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2,659,1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1.70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1.7048

注:剔除已实际回购股份350,000股后,公司表决权数量为103,010,00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裕兴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袁凌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苏玉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2,628,56899.906318,7050.057311,8920.0364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2,628,56899.906318,7050.057311,8920.036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2,628,56899.906318,7050.057311,8920.0364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699,63899.469939,0010.400012,6920.1302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2,607,47299.841739,0010.119412,6920.0389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30,160,600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2,146,434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321,53491.310918,7055.311911,8923.3772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78,01186.212310,64011.75851,8362.0292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243,52393.07418,0653.082410,0563.8435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367,96897.812318,7051.337411,8920.8503
3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367,96897.812318,7051.337411,8920.8503
4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300,43885.320039,00111.075712,6923.6043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针对议案4,关联股东赵裕兴、苏州德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良才、张娜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