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德信息: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