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4  燕东微(688172)公司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51号3号楼3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
普通股股东人数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82,885,90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82,885,90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289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5.289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朱保成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霍凤祥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82,768,90399.9850117,0000.015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或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月玲、成唯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