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燕东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爱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