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4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璟”、“转让方”)保证向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0.43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00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询价转让后,宁波泓璟持股比例由9.09%减少至7.86%,减持股份比
例达到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收盘,转让方宁波泓璟合计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37,003,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宁波泓璟为希荻微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希荻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宁波泓璟 | 37,003,345 | 9.09% | 5,000,000 | 5,000,000 | 1.23% | 7.86% |
合计 | 37,003,345 | 9.09% | 5,000,000 | 5,000,000 | 1.23% | 7.86% |
注:以上表格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截至2023年6月30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三)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宁波泓璟
2023年7月13日,宁波泓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本次转让后,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9.09%减少至7.86%。
1. 基本信息
宁波泓璟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561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13日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泓璟 | 询价转让 | 2023年7月13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1.23% |
合计 | - | - | 5,000,000 | 1.23% |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宁波泓璟 | 合计持有股份 | 37,003,345 | 9.09% | 32,003,345 | 7.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003,345 | 9.09% | 32,003,345 | 7.86%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37,003,345 | 9.09% | 32,003,345 | 7.8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003,345 | 9.09% | 32,003,345 | 7.86% |
注:以上表格中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系转让方截至2023年6月30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 |
1 | 寿宁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0 | 0.05% | 6个月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 |
司-寿宁海圆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2 | 北京华软新动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软新动力优享48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0 | 0.05% | 6个月 |
3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470,000 | 0.12% | 6个月 |
4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80,000 | 0.04% | 6个月 |
5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 | 0.02% | 6个月 |
6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50,000 | 0.04% | 6个月 |
7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40,000 | 0.03% | 6个月 |
8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灵活配置专项2号私募证券投资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0 | 0.05% | 6个月 |
9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3号私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 | 0.02% | 6个月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 |
募证券投资基金 | |||||
10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4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0 | 0.05% | 6个月 |
11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4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10,000 | 0.03% | 6个月 |
12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量化套利专项7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0 | 0.06% | 6个月 |
13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90,000 | 0.05% | 6个月 |
14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期货公司 | 200,000 | 0.05% | 6个月 |
15 | 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长锋2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200,000 | 0.29% | 6个月 |
16 | 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长锋3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0,000 | 0.05% | 6个月 |
17 |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910,000 | 0.22% | 6个月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20.43元/股,为希荻微股东询价转让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3年7月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23.25元/股的
87.87%。
本次询价转让期间,组织券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共向35名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包括基金管理公司11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8名、证券公司8名、私募基金管理人6名、保险公司1名、期货公司1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7月6日下午18:30至20:3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8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8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0.43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0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金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希荻微股份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