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 证券简称:希荻微 | 公告编号:2023-077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及股东履行此前披露
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泓璟”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8,009,5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09,150,567股的6.85%。
2023年7月13日,宁波泓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合计减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000,000股,本次转让后,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32,003,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6%(减持比例按照询价转让结果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7,027,857股计算)。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023年7月19日,公司就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新增的2,122,710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7,027,857股变更为409,150,567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8)。据此,宁波泓璟所持公司股份32,003,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86%减少至7.82%,被动稀释比例为0.04%。
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宁波泓璟实施第一个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06,140股,第一个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30,328,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1%(减持比例按照第一次减持计划结果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9,150,567股计算)。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以下简称“第二次减持计划”或“本次减持计划”)。宁波泓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274,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8,183,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减持期间为2023年8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91,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减持期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2月2日。截至2023年11月7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宁波泓璟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达1%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金甲子(北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561 |
主要股东 | 北京金融街熙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中金甲子(北京)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仲金甲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变动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7/14~2023/11/7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3,779 | 0.98 | |
其他1 | 2023/7/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04 | |
合计 | 3,993,779 | 1.02 |
注:
1.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 上表的“其他
”系2023年7月19日,公司就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新增的2,122,710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07,027,857股变更为409,150,567股,宁波泓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所致。按照归属前的公司总股本,宁波泓璟所持有的32,003,345股持股比例为7.86 %,按照归属后的公司总股本,宁波泓璟持股比例为7.82 %,被动稀释比例为0.04%;
3.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变动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 合计持有股份 | 32,003,345 | 7.86 | 28,009,566 | 6.85 |
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32,003,345 | 7.86 | 28,009,566 | 6.85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被动稀释及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