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2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O 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8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了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该用途下回购的股份未来拟出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4)。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