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3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2月29日、3月1日、3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戴祖渝、TAO HAI、唐娅以及一致行动人
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781.6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5.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790.2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8,978.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6,217.19万元。具体数据以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