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88173 | 证券简称:希荻微 | 公告编号:2024-053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报告部分内容有误,现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 更正内容
(一)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8,202.8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6.1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23,693.97 | 42.35 | 否 |
2 | 客户二 | 11,326.04 | 20.24 | 否 |
3 | 客户三 | 7,794.08 | 13.93 | 否 |
4 | 客户四 | 2,784.55 | 4.98 | 否 |
5 | 客户五 | 2,604.18 | 4.65 | 否 |
合计 | / | 48,202.82 | 86.1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8,313.1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6.3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23,693.97 | 42.35 | 否 |
2 | 客户二 | 11,326.04 | 20.24 | 否 |
3 | 客户三 | 7,794.08 | 13.93 | 否 |
4 | 客户四 | 2,784.55 | 4.98 | 否 |
5 | 客户五 | 2,714.51 | 4.85 | 否 |
合计 | / | 48,313.14 | 86.35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
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较2021年,前五大客户新增一家公司客户二。客户二于2021年5月起与公司进行合作。2022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大幅上升,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其多款中高端旗舰机型在内的消费电子设备中,因此客户二于2022年成为前五大客户。
(二)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4,657.7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2.6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5,876.11 | 14.93 | 否 |
2 | 客户二 | 5,686.80 | 14.45 | 否 |
3 | 客户三 | 4,861.33 | 12.35 | 否 |
4 | 客户四 | 4,255.18 | 10.81 | 否 |
5 | 客户五 | 3,978.37 | 10.11 | 否 |
合计 | / | 24,657.79 | 62.64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7,707.4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0.3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一 | 7,013.92 | 17.82 | 否 |
2 | 客户二 | 5,688.10 | 14.45 | 否 |
3 | 客户三 | 5,550.78 | 14.10 | 否 |
4 | 客户四 | 5,199.48 | 13.21 | 否 |
5 | 客户五 | 4,255.18 | 10.81 | 否 |
合计 | / | 27,707.48 | 70.39 | / |
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客户名称 | 是否为经销商 | 所售产品类别 | 销售额 |
2023年度 | 客户一 | 否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7,013.92 |
客户二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5,688.10 | |
客户三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5,550.78 | |
客户四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5,199.48 | |
客户五 | 否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4,255.18 | |
合计 | - | - | 27,707.48 | |
2022年度 | 客户四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23,693.97 |
客户一 | 否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11,326.04 | |
客户六 | 否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7,794.08 | |
客户二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2,784.55 | |
客户三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2,714.51 |
注:上述表格中对受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较2022年,前五大客户新增一家公司客户五,其与公司于2020年12月开展合作,主要向公司采购电源管理芯片和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客户五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其多款消费电子设备中,在国内有一定市场基础,且在2023年客户五的需求量大幅上涨,从而使其进入本期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内,受市场情况和行业去库存的影响,客户六、客户四等海外重要客户在2023年度的采购需求大幅下降,导致海外市场客户销售量占比下降,因此客户六未能继续成为2023年的前五大客户。
2022年较2021年,前五大客户新增一家公司客户一。客户一于2021年5月起与公司进行合作。2022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大幅上升,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其多款中高端旗舰机型在内的消费电子设备中,因此客户一于2022年成为前五大客户。与此同时,公司与客户七也维持着紧密的合作,由于客户一2022年采购量较客户七大,因此客户七于2022年未进入前五大客户,位居第七大客户。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2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并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
合计 | - | - | 48,313.14 | |
2021年度 | 客户四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21,610.17 |
客户六 | 否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7,589.53 | |
客户三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7,043.71 | |
客户二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端口保护及信号切换芯片 | 2,909.89 | |
客户七 | 是 | 电源管理芯片 | 2,243.51 | |
合计 | - | - | 41,396.81 |
告》中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 除上述更正和补充外,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和补充后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版)》、《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新版)》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更新版)》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请投资者查阅。
3.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